依照全市火灾防控“除险清患”(渝安委〔2023〕4号)作业组织,5月9日,消防监督员对中国公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忠县支公司展开“双随机、一揭露”查看。
中国公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忠县支公司(忠县忠州镇巴王支路11 号)工作楼内未设置水泵接合器,消防设施设置不符合规则规范,涉嫌违背了《中华公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则。且在我县近三年全面铺开的“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作业中,未自查自改发现解决问题。
依照产权人、使用人消防安全办理职责,消防监督执法人员向中国公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忠县支公司宣布责令期限改正通知书,催促执行主体职责,并对违背法律法规行为立案查询。
6月6日盯梢复查,中国公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忠县支公司在增设了水泵接合器。